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等21部门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3〕34号)精神,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省科学院、省林业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作协、省工商联将共同组织开展2023年陕西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主 题: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时 间:2023年9月17-23日在全省各地集中开展。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政治引领,激发奋进力量。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科普讲好陕西创新驱动发展故事。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多方位宣传展示新时代以来我省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和生动实践。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凝聚踔厉奋发广泛力量。
(二)聚焦创新发展,服务自立自强。围绕“四个面向”所取得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推动具备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基地开放,集中展示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量子科技等前沿科技,展现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超级计算机等重大成果,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陕西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科技赋能,助力“国之大者”。聚焦乡村振兴,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科普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促进优质科技科普资源深入农村、服务农民,促进共同富裕。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绿色、低碳、节约的生态理念,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服务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科普助力“双减”,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
(四)践行科普为民,共创美好生活。围绕卫生健康、数字素养、知识产权、食品安全、国防知识、防灾避险、安全生产等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重点人群,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基层阵地,融入文化、艺术、教育、旅游、体育等各领域,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多样的内容、常有常新的活动,丰富人民精神世界,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三、活动安排
立足守正创新、开放协同、服务基层、普惠群众,着力组织好全国科普日陕西主场示范活动、各市(区)主场活动、系列联合行动和科普专项行动,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
(一)全国科普日陕西主场示范活动。围绕活动主题,聚焦前沿科技热点,以实物、模型展示、互动体验等方式,通过多方联合、线上线下融合、优质资源整合的方式,打造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创新性、群众性的陕西主场科普活动。
(二) 厅局系统活动。联合主办单位动员本系统各级单位,围绕科技创新、科学教育、数字素养、生态文明、卫生健康、应急科普、农业科技、水利科普、科普创作等行业领域,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增强公众科学意识,倡导科学理念,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各市( 区) 主场活动。各市(区)结合实际,聚焦科普助力“双减”、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科学家精神弘扬、银龄科普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亮点纷呈、各具特色的市(区)主场活动,推动科普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军营,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多元、触手可及的科普体验。
(四)系列联合行动。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学会、企业等各类科普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资源、开放场地、创新形式,开展科普研学、专家报告、科技咨询、科普创作、技能培训等各类科普活动。
1. 学会科普联合行动。各级学会积极为科技工作者搭建平台,为公众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高质量科普服务,打造学会科普品牌。鼓励省级学会与各市(区)结对开展科普示范活动。
2. 企业科普联合行动。各类企业特别是成立企业科协的企业,立足科技创新资源,发挥科技人才优势,组织企业云课堂、企业公众开放日、专家报告等系列科普活动,让创新成果走向公众,推动科研、科技成果科普化。
3. 科技馆联合行动。围绕“同上一堂科学课”等主题,开展“科技馆科普活动进校园”“学校学生进科技馆”等系列活动,结合各场馆优质科普资源,推出系列研学及科普实践活动,推动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集中巡展,激发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
4. 科普基地联合行动。组织各级科普教育基地以“科创筑梦”为主题,开展研学体验、科学教育、科普报告等活动,为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校外科学教育活动。
(五)科普专项行动。 聚焦重点热点领域,打造示范性、创新性专项特色活动。
1. 青少年科普专项行动。组织各级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广泛开展“科普进万家行动”、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科技教育乡村行”、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实践活动。
2. 科学家讲科普专项行动。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等强国目标,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讲座,打造科学家讲科普品牌示范活动,增强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的获得感。
3. 科普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组织我省科技小院(农业专家服务站)、农技协组织、各级涉农学会、农业院所,在乡村一线开展技术培训和群众性科普文化活动,讲好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故事。
4. 食品安全科普专项行动。利用“全国科普日”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系列科普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
5. “云上科普日”科普专项行动。推进科普信息化发展,通过直播、短视频、话题互动、VR 等方式,广泛开展云讲堂、云看展、云发布等线上活动,形成天天有热点、精彩不间断的线上科普热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规范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全国科普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不断提升科普日活动服务力、影响力。要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协调机制联动,集成优势资源、汇聚各方合力,服务科技工作者和广大公众。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厉行勤俭节约,切实为基层减负。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管理责任,安全有序开展活动。
(二)创新引领,普惠群众。各单位各部门要以人民性、引领性、时代性、科学性、融合性、开放性推动科普理念创新、实践创新,围绕基层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领域,突出群众性、参与性、互动性,打造科普新模式、新场景,开展常态化、多元化的科普服务,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强化数字赋能,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优质资源广泛传播,更大范围地服务公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强化宣传,做好总结。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宣传好科技工作者做科普的典型事迹,展示好科普成效价值,提升公众参与度,营造浓厚氛围。2023年9月20日前,各系部将本单位活动总结、照片等料报送科技服务中心,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90845243@qq.com。
五、有关事项
(一)活动登记发布。请各活动主办单位于2023年8月21日起登录全国科普日平台(www.kepuri.cn)填报活动内容,发布活动信息,便于公众参与。
(二)食安考核。各市区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科普活动,列入年底对各市区食安工作“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考核指标,请组织开展有关食品安全专项科
普活动的单位务必在全国科普日平台填报【活动名称】中体现“食品安全”四个字。
(三)信息完善。请各活动主办单位通过全国科普日平台(www.kepuri.cn)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包括活动总结、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材料。各市(区)科协、各有关单位向省科协推荐的优秀活动必须是已在全国科普日平台填报且活动信息完善的科普活动。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应晨林
联系电话:029-86654207
邮 箱:390845243@qq.com
科技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文化和旅游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社科联合作项目)
下一条: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